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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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510544603
执业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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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某些有特殊情况的人,政府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专门帮助这些处于相对弱势情况中的人。法律援助是什么?法律援助需要什么申请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是怎样的?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是什么?刑事律师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一、法律援助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的拘留证或者逮捕证,起诉书或一审判决书。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或逮捕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或由检察机关签发的逮捕证。
(2)拘留或者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与被拘留或者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应当把拘留或者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住所通知被拘留或者逮捕人的家属,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除外。
(3)拘留或逮捕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都必须在24小时以内对被拘留或逮捕人进行讯问,并且讯问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4)在被拘留或逮捕期间,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搜查。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实行搜查之前,必须出示搜查证。
(5)公安机关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开列一份正式的清单,交物品和文件的被扣押人。
四、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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