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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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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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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你知道吗

  什么是起刑点?起刑点简单来说就是符合量罪定刑标准的起算点。即制定立案标准的基点。不同类型的犯罪其起刑点也有所不同。那么,盗窃罪的起刑点是多少?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最高法关于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盗窃数额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不以犯罪论处,北京市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多次盗窃但有部分次数盗窃物品价值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生在一年以内的盗窃行为应累计计算盗窃数额;但对于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拔窃三次以上,虽不够立案标准,也应按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

  2、盗窃未遂,且情节轻微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关于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盗窃罪的起刑点为一千至三千元。地方法院可以以这个为基础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即“数额较大”即构成起刑点。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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