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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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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

  当爱已成往事,人们关心最多的,往往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应当如何分割财产呢?另外,哪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随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

  因此,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法院会认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具体结合案情确定。总之,在实践中,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条总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延伸补充: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七)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

  (八)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修缮、扩建后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九)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

  (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十一)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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