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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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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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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酒驾的标准你知道吗

  正是因为不守规则,酒驾等等,自以为很厉害,所以交通事故也多。我们如果谨慎一点,就能避免了。那么酒驾处理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逃跑会怎样?接下来阅读下文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酒驾处理标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驾照,并5年内禁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饮酒的评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几乎可以视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驾车上路,当被检测时,就不可能出现漏网之鱼。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以下简称“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醉驾处罚标准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醉酒是一种在饮酒后已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再进行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根据“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为从严惩处醉驾行为,遏制酒后肇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为了配合“醉驾入刑”的实施,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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