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7-2526-5158

您所在的位置: 广州资深律师王国栋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电话号码:020-83511629

手机号码:13725265158

邮箱地址:464747398@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0510544603

执业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8室

律师文集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

  摘要:廉租房主要讲的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我国为了保障人民的最基本的生活品质,推出了廉租房政策,那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这是国家出台的廉租房政策的内容,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总之,不是实际贫困的公民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四、申请廉租房的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