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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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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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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具体怎么算?

  摘要:受工伤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由谁赔?不同的工伤赔偿怎么算呢?资深律师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一、工伤后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一般的赔偿是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期间工资。经过劳动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得到另外的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后取得的赔偿按下列标准:

  1、生活自理受障碍得到的赔偿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30%。

  2、劳动功能受障碍得到的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伤残1到10级的赔偿)

  伤残津贴;(伤残1到6级按月发放)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5到10级的赔偿)

  二、这些补偿跟该由谁来补偿?

  工伤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就由单位来承担这些赔偿。如果是单位暂时没办法赔偿或单位就是不想赔偿的,职工本人或亲属可以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赔偿,之后再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单位追偿。

  这个做法,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利益。

  三、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

  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且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有时候员工工资很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他赔偿:(a与b只能选其一)

  a、伤残津贴(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且员工社保由用人单位帮忙缴纳。

  b、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是工伤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提出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条件是工伤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提出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条件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四、死亡的赔偿

  死亡的赔偿有三个项目: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配偶。抚恤金为死亡职工生前每月工资的40%。

  2、其他亲属,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值得注意的是,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

  1、工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只能预支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赔偿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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