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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律师 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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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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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摘要:二手房交易是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之一,在近些年的我国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呢?下面让资深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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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税费

  1.营业税(税率5.6%卖方缴纳)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这里有两个要点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 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非住宅10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7.80元 共有权证:20元

  虽然南京房产交易中心拥挤的人潮已经消失,但坊间对于20%个税新政的讨论仍然热烈。除了怕“误伤”刚需、刚改人群外,目前也有专家担心,由于所得的认定较为复杂,征税的难度和工作量大大提高,可操作性成最大问题。

  20%个税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在两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看上去很美,但实施起来很难。”他指出,20%的个税长期看应该征,但是短期执行难度比较大,配套机制缺位,购房成本不好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卖房收个税的两种计算方式,即按所得20%和转让总额1%-3%计征。而这几年,各地基本上都是按总额计征,如南京就是按卖房款的1%收个税,除了税负相对较低外,征收方式简便也是一大原因。

  三大扣除项目很繁琐,装修发票最难提供

  按照《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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