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王国栋律师,36岁,祖籍湖南,户籍广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法律顾问网首席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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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510544603
执业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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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在下文讲述。
赵先生:我丈母娘有一套300平方的房子,在2008年6月19日进行了拆迁,分了四套房子,丈母娘一套,两个老舅各一套,我老婆一套,房产证上产权人是我老婆的名字。2011年我丈母娘把我老婆名下的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买主已经住进了我们的房子,我们去让对方搬走,对方说已经付钱给我丈母娘了,是合法的买房,不能搬出去。我该怎么办?
律师:你们的房产产权人是你的老婆,你们并没有委托你的丈母娘卖房,你丈母娘也不是产权人,所以无权出售你们的房屋,这个房屋买卖是无效的,你可以以产权人的身份起诉侵占你房屋的人侵权,请求对方搬出你的房屋,归还你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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